为确保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市住保办发〔2022〕24号)的通知,经区住房保障中心调查核实,将下列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9:00-12:00 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认定名单(第8期)
| 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认定名单(第8期) |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小区名称 | 幢号 | 房间号 | 建筑面积(㎡) | 运营服务企业 |
| 1 | 杨* | 问天苑小区 | 75 | 20404 | 63.71 | 西安市住房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