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长安区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及试点奖补项目的通知

来源:长安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7-28 17:51

依照《关于印发<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市建发〔2022〕8号)相关规定,我区对各住房租赁试点项目申报主体上报的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审核,符合住房租赁试点项目要求。现将审核通过的试点项目及给予资金奖补的项目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并对所提异议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999号(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对面)

2.电子邮件。邮箱:cazj17795601902@163.com

附件1 长安区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公示表.doc

附件2 长安区住房租赁试点奖补项目公示表.doc

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