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区金融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企业上市培育、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金融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制定了《金融领域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成立金融领域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专班。出台了招商引资优化服务金融措施,对新引进的在我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的入选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予以奖励。二是加强金融顾问团服务。制定了《长安区2024年金融顾问服务“五上企业”工作方案》等文件,鼓励辖区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辖区10家金融机构的44名金融顾问持续对接走访服务“五上企业”,实时了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帮助企业准确把握金融政策,今年累计对接走访企业341家,成功发放贷款13.95亿元。三是优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征集有融资需求企业23家、132亿元,成功授信6家企业551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召开融资对接会8次,参加企业数量200余家,现场签约9家4575.7万元。
(二)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为推进企业上市服务专业性,与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签订了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战略协议,对我区拟上市后备储备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和定期研判、走访、辅导和培育服务。邀请陕股交、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了企业上市“登门行”对接服务活动,分别走访了陕西方元预应力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太阳食品、陕西那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升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能力。组织辖区长安城乡公司、北方天穹公司、淘丁实业公司、华安证券等20家单位,积极参加西安市2024创投峰会、资本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学习培训,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向辖区企业宣传省、市上市后备企业相关奖补及申报政策,协助开展资料准备、系统数据更新,开展了2024年后备企业申报等工作。
(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对农村新业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访对接,已发放贷款24户657.4万元。持续推动“整村授信”工作,争取做到户户有评级、户户有授信、户户有贷款,完成202个行政村(社区)整体授信,累计授信金额31.28亿元。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全面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及意愿摸排工作,定期开展了联合督导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4年新增贷款26户105.6万元,目前存量户有120户556.5万元,还款43户179.6万元。
(四)开展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印发《长安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长安区2024年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等多个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二是纵横结合开展风险摸排。组织辖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的金融风险隐患摸排化解工作;对辖区涉“金融”类字样机构开展全面系统摸查清理,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摸排工作;充分运用省、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测系统开展风险企业预警核查,主动对接辖区街道,不放过任何风险点。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共组织专题宣传活动23场,覆盖群体5000余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小礼品8000余份。
(五)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服务。全面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对涉企“三乱”专项整治进行了现场联合检查。下一步,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年审等工作,对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辖区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细化内控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典当公司2023年度年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在上市企业培育方面,辖区部分企业存在经济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等不符合上市条件问题,认为上市会对企业造成(财税)负担,导致上市积极性不高。加之目前我区暂无有力支持上市的奖励办法,吸引力不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联合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继续开展企业上市“登门行”送政策、送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能力。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服务,拓宽上市后备企业筛选范围,统筹资源,支持企业开展资本市场多层次融资,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千企万户大走访”行动,继续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活动。积极联系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辖区各金融机构,针对有需求的企业开展融资对接服务。组织金融知识培训讲堂活动。联系辖区金融顾问团专家,向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户宣传各类金融知识及政策,帮助更好的了解国家金融大政方针,助力经营发展。
(三)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题教育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整治行动;配合省、市有关单位做好辖区金融机构涉稳问题处置工作。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守好群众“钱袋子”,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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