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城棚改中心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保回迁”工作,10个安置项目取得较大进展,强力加速项目手续办理,土地出让、稳投资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以赴推进10个安置项目取得较大进展。实行挂图作战机制,每周项目例会制度,尽心尽力解决实际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保障,基本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0个安置项目214栋楼346.8万平方米房屋加快建设,其中小居安村11栋楼建成达到交付条件,水磨村、鱼包头村共14栋楼主体封顶;上塔坡村等项目共75栋楼进行主体施工,约完成50%工程量。
(二)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着力打造安置样板工程。将小居安村安置项目作为推进城中村改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全程服务项目手续办理,督导跟踪工程质量和进度,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加快绿化、景观和管网施工,全面完成安置社区建设并达到交付条件。目前,正在按照“自选+机选”两轮分配方案,组织居民进行选房工作。
(三)强化协调联动,加速办理项目手续。坚持工作例会制,集中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疑难杂症”;定期实地督导、现场办公,主动靠前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累计召开城改项目推进会(调度会)29次,研究解决了贾里村项目用地性质调整等具体问题。目前,大居安等8个项目完成土地报批取得省级土地批文,郭北村等4个项目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塔坡村等3个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小居安、鱼包头两个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鱼包头村等4个城改项目完成316亩土地出让手续办理。
(四)主动化解问题,力促处遗工作取得新突破。根据“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协调首帕张堡村等城改项目纳入处遗项目清单,并取得了《处置方案》。按照“应登尽登、应办尽办”要求和“证缴分离”原则,多次召开处遗工作会议,对接资规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开展规划现状核实及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处遗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五)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平急转换”方案,落实干部包抓小区制度,督促、协调社区、物业等单位强化常态化防疫措施,较好完成7个社区、1个城中村和3次隔离酒店管理工作任务。
(六)坚持服务大局,切实落实各项重点工作。配合区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快速处置、严格把关、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12345市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群众满意率得到较大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干部持续做好脱贫户帮扶工作。
(七)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围绕“聚焦六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深入开展四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深化以案促改,干部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整体面貌得到较大提升,今年以来先后获得区级 “五星级党组织”、“慈善之星”、“节约型机关”等称号。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主动践行“人民至上”,兑现政府承诺,把回迁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加快手续办理、加快安置房建设、加快回迁安置”的总体要求,勇于攻坚克难,用实际行动确保群众利益,确保按期回迁,确保稳定大局。
1.全力推进水磨村等项目安置社区建设并达到交付条件,年底前完成水磨等村回迁安置工作。
2.抓好安置项目服务保障和建设管理,确保年底前上塔坡村、郭北村等项目安置楼主体完成80%以上,大居安村等项目安置楼主体完成50%以上。
3.积极解决实际问题,在确保安置楼建设稳步推进的前提下,协调资规、住建等部门完成大居安村等项目土地出让手续办理。
4.持续加快张家村、首帕张堡村等城改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进度,为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打好基础。
(二)保障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回迁难”问题处置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不断强化问题会诊协商和项目调度管理,在安置房手续办理和工程监管环节积极对接,协调各方力量,开通绿色通道,全方位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
二是切实掌握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作风和做法,准确预判解决项目回迁安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实际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安置房建设和回迁任务。
三是保障项目品质提升,在优化项目控规、完善基础配套、保证工程质量方面下更大功夫,强化西崔家庄村、小居安村项目样板示范作用,持续提升安置社区建设品质。
四是持续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经常汇报工作,为探索棚改新模式争取政策支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统筹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试点落地,不断拓宽改造模式、提升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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