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完善夯实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机制,抓重点、补短板,有力维护了我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学习培训,增强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在宗教工作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民族工作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做好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举办了全区16个街道民宗工作领导和业务干部政策法规培训会,对民宗干部开展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民间信仰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对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场所陈列物管理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约谈制度》及崇俭戒奢的学习教育。督导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提高了基层民宗干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抓实宗教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完善了街村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明确了区街村三级工作职责。
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区民宗局及各街道提交的117名村(社区)两委补选人员和区委组织部提交的242名拟入党人员等相关人员是否信仰宗教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审核意见。
三是开展宗教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65个宗教活动场所和567个民间信仰场所房屋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8家,督促这8家宗教活动场所分别制定了整治方案,逐一建立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经我局协调区秦保局、区住建局及宗教活动场所所在街办,顺利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前期审批程序。我局督导各街办对各自辖区的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和宗教活动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处置程序。联合长安消防救援大队,对12个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落实整改。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以行政检查为抓手,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房产管理、人员管理、秦岭保护、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提高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水平。
三是广泛深入宣传,加大督导力度,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我局按照《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4)》任务分工,对相关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进一步增强部门协作范围及力度,把重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加强对韦曲街道广场南路社区、郭杜街道凤林社区等2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的指导,充实工作人员和硬件设施,在就业创业、子女入学、困难救助等方面为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与区教育局协调,妥善安排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四是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区卫健局,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置疫苗接种点,确保应接尽接。在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时期,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停止集体性宗教活动,停止接待外来人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杀等措施,开展核酸检测,保障宗教教职人员身体健康。
五是配合推进全区重点工作。我局6名干部结对帮扶6户贫困户,按照脱贫不脱帮扶要求,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干部下沉到2个包抓小区和1个城中村,全面落实了末梢治理工作任务;局领导督查包抓街道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街道总数完成6171户排查工作,隐患房屋的鉴定及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查摆存在问题16个,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正在扎实推进中。
二、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干部业务知识参差不齐。
二是在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方面还存在短板。
(二)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民宗干部换岗较频繁。在街道和村级层面,部分民宗业务干部被调换到其他岗位,新上任民宗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能力不足。一些寺院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不规范;一些寺院教职人员数量少,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难以开展。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稳定,完成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建设西部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工作思路
依托民族宗教工作各项机制,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全面提升宗教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配合推进全区重点工作,全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抓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机制建设。织密宗教工作网络,抓好《宗教事务条例》核心要义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宗教工作责任落实、依法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街道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工作现状,针对存在问题,发挥各自部门职能,妥善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探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措施。研究探索宗教活动场所资产托管、人员合并等措施,实现每个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
四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4)》,做好牵头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2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完善服务功能,提供更周到服务。
五是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持续做好包抓小区“末梢治理”、督导联户帮扶干部做好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区,奋力谱写长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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