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西安市长安区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西安市长安区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以下简称禁燃区)的有关规定,根据《西安市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燃区定义
禁燃区是政府划定的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地热能、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二、高污染燃料目录
(一)煤炭及其制品(含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二)石焦油、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如秸秆、锯末、稻壳、柴薪等)。
(四)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三、禁燃区要求
禁燃区内各种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全部拆除(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禁燃区划定
(一)城区。韦曲街道、郭杜街道和常宁新区规划范围。东到南北长安街、樊川路,西到西沣路,南到南横线,北到西部大道,区域面积共计76.41km2。
(二)其他区域。引镇现代物流园区,区域面积共计0.2km2。
建成区外街道办事处所驻行政村。大兆街办、王曲街办、黄良街办、鸣犊街办、杜曲街办、太乙宫街办、魏寨街办、子午街办、砲里街办、引镇街办、王莽街办、滦镇街办、杨庄街办、五台街办14个街道办事处所驻行政村,区域面积共计40.94km2。
五、禁燃区建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达到禁燃区目标要求。
六、职责分工
(一)各街办
负责本辖区内禁燃区的完善工作,健全管理机制,夯实部门职责,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污染燃料取缔工作,按时限完成禁燃区目标要求。
(二)区发改委
统筹全区煤炭削减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削减任务,协调推进新能源利用和替代工作,做好天然气、电力保障工作;推进城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严格落实执行“煤改气”、“煤改电”价格政策。
(三)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对禁燃区内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企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停止审批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开展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工作,对禁燃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四)区投资商务局
协调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企业,按照禁燃区建设时限落实禁燃区管理的各项要求。对禁燃区内煤炭经营场所进行清理取缔,收回新扩建的禁燃区内的煤炭经营场所资格证;对非禁燃区域科学布设临时洁净煤应急供应点,确保未完成“双替代”区域全覆盖。
(五)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配合市上做好天然气、集中供热站及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的规划选址以及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的规划服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砖瓦窑、石灰窑。
(六)区城管局
对经营性餐饮单位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常态化监管,发现一家依法查处一家;督导集中供热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工作。
(七)区农业农村局
对禁燃区内农村居民实施煤改清洁能源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禁燃区内农村居民按时限完成“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对农业生产场所(设施大棚、养殖场等)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
(八)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和打击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对区政府确定需要拆改的燃煤、燃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特种设备)注销其使用登记证,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九)区住建局
对禁燃区内“两类企业”的燃煤设施进行查处取缔。负责所属热力公司实施“煤改气”;督促所属热力、天然气企业加快禁燃区内热力、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实施第二气源工程建设,保障热力和天然气供应。
(十)区财政局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十一)区民政局
对禁燃区内城镇居民实施煤改清洁能源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禁燃区内居民按时限完成“煤改气”“煤改电”改造。
(十二)区行政审批局
对禁燃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办理。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各街办、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重要性,切实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有效地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本辖区禁燃区方案,组织实施禁燃区建设,按时限完成禁燃区目标要求。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清洁燃料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设施。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燃气、电力等单位要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加快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建设目标按时高效完成。
(三)强化宣传,共同推进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创共建禁燃区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安市长安区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函〔2017〕7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建成区及各类园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及面积一览表
2.建成区外街道办事处所驻行政村高污染燃料区范围及面积一览表
3.长安区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图
附件1
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及面积一览表
名称 | 范围 | 区域面积 | |
主城区 | 四至范围 | 东:南北长安街、樊川路 | 76.41km2 |
西:西沣路 | |||
南:南横线 | |||
北:西部大道 | |||
工业园区 | 引镇现代物流园区 | 0.2km2 | |
附件2
建成区外街道办事处所驻行政村高污染燃料区范围及面积一览表
名称 | 街办 | 行政村及其他村 | 区域面积 |
建成区外 | 大兆街办 | 大兆村 | 40.94km2 |
王曲街办 | 藏龙寨村 | ||
黄良街办 | 黄良新村 | ||
鸣犊街办 | 鸣犊镇村 | ||
杜曲街办 | 杜曲村 | ||
太乙宫街办 | 四皓村 | ||
魏寨街办 | 魏寨村 | ||
子午街办 | 子午村 | ||
砲里街办 | 砲里村 | ||
引镇街办 | 东庄村 | ||
王莽街办 | 王莽村 | ||
滦镇街办 | 新一村 | ||
杨庄街办 | 杨庄村 | ||
五台街办 | 留村 |
附件3
长安区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示意图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