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西安市长安区落实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西安市长安区落实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
为补齐养老发展短板,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配套建设标准,按照《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融合、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级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2021年,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不低于40%,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80%以上。2030年,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乡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不低于50%。
二、养老现状分析
(一)老年人口现状
截至2019年底,长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7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16.17%。全区老年人口自2010年左右开始快速增长,2019年比2010年老年人口增长了60.6%,老年人口平均增速为5.4%,远远高于总人口平均增速,已经进入老年型人口结构,并且程度在逐年加重。
(二)机构养老设施现状
全区共有养老机构23家、总床位数3813张,每百人机构养老床位数为2.8张,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较低。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全区共有社区84个,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8个,覆盖率为57%。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统筹整合及管理和运营人员,各社区单独运营,成本较高;部分村改居社区未建设成熟,因此无法建设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
(四)农村养老设施现状
全区共有行政村232个,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62个,覆盖率为69.8%。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农村幸福院之间缺乏统筹和协调,散点式运行,功能单一;缺乏专业的管理和运营人员;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营率较低。
三、规模预测
结合《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预测至2022年,长安区老年人口约1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17.5%,社会养老床位数约7200张;至2030年,老年人口约2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21.5%;社会养老床位数约10800张。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分级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1.新建区级养老服务设施1处。占地面积约45亩、床位数约500张,主要承担政府对城乡特困人员的托底养老、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托管职能,在保障政府兜底任务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同时向社会提供机构养老、老年大学、信息服务、文化活动等服务。改造提升区域敬老院2所。2023年底前,完成王莽区域敬老院、子午区域敬老院改造提升。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2.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所。2022年底前,各街办通过新建、改扩建或租赁等方式建设1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设置床位30张以上,设立不少于80平方米的中央厨房和配餐设施,具备入托康复照料、配餐送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家政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面向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3.推进居家社区(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主要开展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运营居家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结合社区建设和创新治理,按照“新建一批、提升完善一批、优化整合一批”的方式,加快统筹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地见效;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向农村老年人开展延伸服务。2020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个、农村幸福院24个;提升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6个;优化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个。2021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1个、农村幸福院16个;提升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个;优化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4.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由住建、资规、民政等部门验收,产权移交街办统筹管理,确保养老服务用途。老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5.建设区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通信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管理等技术构建区、街、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长安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政府、为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通过呼叫中心为有需求的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呼叫救助、服务调度、居家照料、健康服务、安全防范、物品代购等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以老年人全科医生签约、健康档案建设和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等制度建设为保障,形成半自理老人协助就医、失能老人上门就医、基本医疗保险与养老服务设施无缝对接的医养结合模式。
1.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计生中心及区内其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专科,对服务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增加老年病床及护理、康复专业人员数量,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专业医护人员团队定期为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时排查老人疾病隐患,并向家庭、社区延伸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推进医养一体化。鼓励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盘活现有医疗机构硬件资源,发挥康复护理的技术服务优势,重点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医疗、养老、康复护理一体化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老年康复医院和老年护理院,可按规定申请列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设置卫生所(卫生室)、门诊部,500-10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应申请设立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康复护理院。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55%以上的资金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区财政、民政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市财政、民政部门,按照市上确定的相关补助办法,落实好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奖励等政策。
(二)保障土地供应。资源规划部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存量商业服务用地、办公用房或工业用地、仓储用房等其他用地,可通过纳入城市更新、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等路径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允许按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三)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1.鼓励区级养老服务设施采用划拨土地,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运营;街道养老服务设施采用划拨土地、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和街办共同监督管理,逐步将高龄补贴等资金支持转化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省、市有关奖补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补助标准,降低社会力量机构养老设施运营成本,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质量。
2.各街办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也可通过公开招标、社区居民推荐或委托管理等形式选定社会力量,无偿或者低偿交由专业组织、机构运营管理。各街办牵头要在每个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社区志愿者服务协会,到2020年底,每个社区至少培育1个养老服务社会示范组织和1支志愿者队伍,统筹组织社区老年人活动,协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完成相关工作。
(四)加强人才培养。人社部门要鼓励相关院校、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专业人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培养或员工培训。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支持力度,让从业人员技能提高、待遇提高。同时,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会价值认可与肯定,培养有地位、有尊严的“银发天使”专业队伍。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在全区营造敬老、为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完善城市、社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老年人活动中心、绿地、广场等设施,打造老年人友好型城区。
(六)加大督导检查。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要求,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