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更好地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化解养老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到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全区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基本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到“十四五”末,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办负责本区域内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统筹兼顾。西安市长安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推动工作落实。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格局。区级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发挥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对任务分工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四、加强督导问责
各街办、各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执行不力,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