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23〕1号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西安市长安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2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27号)精神,进一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出发,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切入点,以密切联结农民利益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和市场经济导向,围绕转变机制、优化职能、强化作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创新为农服务形式,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效能,加快将全区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服务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主渠道作用,构建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优势体系,加强以化肥、农药等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和供给工作,确保重要农业生产时段农资供给。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建10个为农服务中心、建设10个庄稼医院,持续开展配方施肥服务,保障粮食安全。优化化肥农药高效利用,大力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和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技术推广等系列新服务。2023年,重点打造农资龙头企业1个;到2025年,化肥年销售量稳定在2万吨以上;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化肥保供稳价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区供销联社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逐步建立健全连锁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校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做强“蔬菜直通车”,推进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供销社连锁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产销大户等开展业务合作和服务对接,确保优质农产品直供优供。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展销交易活动,推进“长安好物”进社区,把地产优势农产品推出去,把境内外优质农产品引进来。升级改造日用品、农产品、农副产品等传统经营流通网络,探索建设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配送等新型业务,完善“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城乡配送服务网络。2023年,重点打造日用品流通服务龙头企业1个;到2025年,发展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企业1个;到203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区供销联社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商务局、区交通局、交警长安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传统经营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资源整合,推动基层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土地、房屋等优势资源建设民宿、宾馆、特产店,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提升城乡社会化服务水平,延伸现代流通服务产业链条,适应长安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和居民服务。2023年,力争启动农村综合服务体建设;到2025年,力争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企业1个;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企业多元化经营服务成效明显。(区供销联社牵头,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直供配送等业务,积极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结合秦岭板栗、子午樱桃、王莽鲜桃等优势产业,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建设冷链物流设施。2023年,力争启动冷链产业物流中心建设;到2025年,智慧冷链产业物流园基本建成;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区供销联社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常宁新区管委会,相关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涉农信息化服务创新。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涉农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做实涉农大数据收集、分析和运用,拓展建设区域运营中心,延伸建设各街道涉农信息化服务终端;加快推进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推动日用消费品、生鲜农产品等实体网点线上销售,做大做强电商业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发展,打造“数字供销”。持续加大脱贫地区农产品营销力度,搭建扶贫产品营销桥梁,巩固提升消费帮扶效能。2023年,基本建成涉农资源信息化服务平台;到2025年,日用消费品、生鲜农产品等实体网点线上销售形成一定规模;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电商在农村生产生活中作用明显。(区供销联社牵头,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农村环境整治,构建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助力花园乡村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农药包装物回收、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2023年,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1个;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区供销联社牵头,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服务。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运、乡村旅游等涉农重点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农村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配备实用人才。利用中、省、市各类人才培训工程,提高涉农各领域人员管理水平,每年组织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年培训200人以上。到2025年,培训农村技术人才1000人;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涉农培训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区供销联社牵头,区财政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开放办社,创新方法,多措并举,支持依托服务网点等推进空白区域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重建,改造提升边远弱小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广泛吸纳农村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入社,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基础。探索“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模式,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与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有机结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2023年,重点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个;到2025年,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达到30个;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基本形成。(区供销联社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推动基层组织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采取“组织+”“服务+”“产业+”等方式,加强农业生产科技推广、技术指导、病虫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服务建设,打造集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于一体的综合为农服务体系。支持开展“保姆式”“环节式”土地托管服务,创建各类土地托管服务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基层农业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作,搭建新型为农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试点。2023年,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4万亩以上;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区供销联社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做强做优社有企业。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着眼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调整优化社有资产布局,打造具有适应城市发展新需求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服务城乡居民的骨干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粮食、化肥、农药、应急生活物资、救灾物资等政府储备任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城市建成区附近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健全社企运行机制,加强项目投资、风险防范等管控措施,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培育骨干龙头企业1个;到2025年,社有企业步入良性发展;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区供销联社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落实政策、资金、项目等配套保障,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涉农公益性项目。要建立健全稳定的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服务、农村现代物流配送和冷链物流发展、基层组织培育壮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有企业转型发展。要帮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和金融债务化解、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政策落实。夯实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做好供销合作社土地权属确定和登记颁证工作,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区供销联社要积极探索符合供销合作社发展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党和政府服务“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
(四)增强多元合作。加强与政府平台、市场主体、农户多元合作,实现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组织融合、经营融合和服务融合,以多种形式快速建立保供体系和网络,通过合作、收购等多种方式利用成熟市场体系打通流通网络。
(五)加强人才保障。强化人才引进,优化知识结构,支持基层企业市场化导向选人用人,吸引大学生和社会人才到供销合作社工作。打造一支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服务“三农”意识强、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创新精神、廉洁肯干的人才队伍,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