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杜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设立香溪路社区和锦湖街社区的请示》(郭办字〔2020〕2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设立香溪路、锦湖街社区。请你单位按照设立社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香溪路和锦湖街社区的自治组织组建、办公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社区建设任务。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郭杜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设立香溪路社区和锦湖街社区的请示》(郭办字〔2020〕2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设立香溪路、锦湖街社区。请你单位按照设立社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香溪路和锦湖街社区的自治组织组建、办公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社区建设任务。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