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安支局、区文旅局、公安长安分局:
根据《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西安市长安区“个转企”工作落实方案》(草案)。现将《西安市长安区“个转企”工作落实方案》(草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于2024年5月18日(周六)上午12:00时前书面报送意见建议(盖章PDF版和word版)。若无意见建议,也请书面报送。
联系人:郭亚妮 联系方式:029-62523051
邮箱:caqzck2019@163.com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及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扶持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潜力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为“小升规”提供后备力量。
二、职责分工
(一)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做好全区“个转企”工作的牵总、协调沟通、具体方案制定。
2.负责“个转企”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纳税服务、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及股权出质工作。
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税务部门提供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清册,区市场监管局按行业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各行业“个转企”培育对象库,并牵头做好全区“个转企”培育对象库的建立工作。
(二)行业主管部门
1.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推送的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清册,建立行业“个转企”培育对象库,并按属地原则推送相关街道摸排,开展“个转企”工作。
2.动态管理各行业“个转企”培育对象库。
3.做好常态化“个转企”政策宣传。
(三)业务办理部门
1.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等部门做好转型企业许可证到期换发、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屋和车辆所有权更名快速办理。
2.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区税务局按季度提供我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清册,对接市级税务部门,严格落实,认真执行有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3.区财政局根据《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要求,积极与市级财政局对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租金、一次性奖励、代账公司各项奖励补贴标准及落实办法,做好各项奖励补贴的支付及转型企业融资帮扶工作。
4.区人社局负责做好转型企业用工社保帮扶及对创业担保贷款适当给予财政贴息工作。
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安监管支局负责做好延续征信记录、沿用银行对公账户,指导商业银行做好对转型企业的融资帮扶工作。
6.其他单位要按照市、区扶持“个转企”措施、方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四)各街道办事处
1.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行业培育对象库,开展摸排工作,建立本辖区“个转企”培育对象库。
2.加强“个转企”政策宣传,开展好“个转企”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转型培育对象库
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摸清本行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底数,遴选税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企业标准或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建立各行业“个转企”培育对象库,汇总形成长安区“个转企”培育对象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户一档”,进行动态管理,转型成功和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调整出库,将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培育对象库。针对性开展孵化培育,支持入库对象及时转型升级。
(二)简化登记审批程序
推行“个转企”线上线下全程帮办、一对一指导服务。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纳税服务、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允许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沿用银行对公账号、征信记录,延续经营许可证,连续计算经营期限,支持原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顺利转移。继续在原址经营的,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需办理许可证到期换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转移、房屋和车辆所有权更名等事项的,持“个转企”相关材料快速办理。
(三)兑现税费减免政策
为转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税务管家服务,严格落实,认真执行有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确保转企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四)发放转企奖励补贴
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属地街办根据财政局相关工作安排,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账公司记账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提供三年代账服务;对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长安区年平均租金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对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五)拓展融资发展渠道
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融资业务便捷度。指导转型企业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满足转型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急需”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税银互动”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产品。支持转型企业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对满足条件的转型企业4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利率适当给予财政贴息。
(六)加强用工社保帮扶
指导转型企业用好灵活用工平台和服务站点,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积极与市级人社部门对接,对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转型企业,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为转型企业提供社保政策指导,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为转型企业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按照发展需求将转型企业纳入行业部门统一组织的经营管理、财会法务、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培训活动,指导转型企业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订单式”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技术创新指导、发展战略规划,帮助理顺企业管理层级,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转型企业“沙盒监管”名录库,将转型企业中属“四新经济”的行业主体纳入沙盒监管,对转型企业“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一年的包容期,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在包容期内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实行首违不罚;初次违法、违法经营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八)重点行业培育
建立转型企业后续发展状况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针对性实施重点行业梯次培育,推动转企后进一步发展壮大。鼓励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走进商业楼宇、旅游景区,支持其参加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鼓励生产类转型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发展,并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主动开展“业务帮企、技术助企”活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科技类转型企业入驻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选派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鼓励家庭农场转型,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涉农专业大户转型为企业。鼓励特色餐饮(特色农家乐等)、精品民宿转型企业,助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推荐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升规上限”培育库,对转型后升规纳统的按照升规纳统标准予以奖励。
(九)挖掘后续发展潜力
鼓励转型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奖”等评选,打造并拓展特色品牌,形成发展优势。优先将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创建”培育体系,开展安全、价格、质量、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打造放心消费品牌。重点发展老字号餐饮+特色风味餐饮,积极发掘和发展精品民宿、地方名吃和特色餐饮业,打造特色餐饮民宿品牌。引导电商平台优先吸纳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优的转型企业入驻,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
(十)落实转型帮扶要求
建立“个转企”培育对象“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打包送政策,实施个性引导和精准培育,做到“三必访、三到位”:建档入库时必访,政策宣讲和需求对接到位;转型时必访,政策指导和全程帮办到位;转型后必访,政策落实和发展监测到位。建立“个转企”工作年度推进机制和年度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精准有效。
为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简称“个转企”),促进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市政办函【2024】39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西安市长安区“个转企”工作落实方案》。
关于《西安市长安区“个转企”工作落实方案》(草案),区税务局提议:“因税务部门不掌握小型企业转型判断标准,小型企业转型标准应由负有其职责及判断标准的部门界定,建议明确相关部门根据小型企业转型判断标准定期联系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其要求提供符合其标准的个体户名册,相关部门最终确定培育对象,由市监部门推送给行业管理部门”。
经研究后决定采纳该建议,最终修改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税务部门提供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清册,区市场监管局按行业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各行业“个转企”培育对象库,并牵头做好全区“个转企”培育对象库的建立工作。”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促进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及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扶持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潜力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为“小升规”提供后备力量。
三、工作意义
“个转企”不仅是市场主体名称的更改,更是市场主体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解决发展延续性问题的体现。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个转企”后可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也是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大起来的有力途径。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推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切实提升我区经济总量,进一步提升我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转型培育对象库
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摸清本行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底数,遴选税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企业标准或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建立各行业“个转企”培育对象库,汇总形成长安区“个转企”培育对象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户一档”,进行动态管理,转型成功和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调整出库,将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培育对象库。针对性开展孵化培育,支持入库对象及时转型升级。
(二)简化登记审批程序
推行“个转企”线上线下全程帮办、一对一指导服务。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纳税服务、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允许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沿用银行对公账号、征信记录,延续经营许可证,连续计算经营期限,支持原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顺利转移。继续在原址经营的,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需办理许可证到期换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转移、房屋和车辆所有权更名等事项的,持“个转企”相关材料快速办理。
(三)兑现税费减免政策
为转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税务管家服务,严格落实,认真执行有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确保转企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四)发放转企奖励补贴
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属地街办根据财政局相关工作安排,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账公司记账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提供三年代账服务;对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长安区年平均租金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对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五)拓展融资发展渠道
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融资业务便捷度。指导转型企业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满足转型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急需”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税银互动”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产品。支持转型企业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对满足条件的转型企业4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利率适当给予财政贴息。
(六)加强用工社保帮扶
指导转型企业用好灵活用工平台和服务站点,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积极与市级人社部门对接,对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转型企业,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为转型企业提供社保政策指导,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为转型企业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按照发展需求将转型企业纳入行业部门统一组织的经营管理、财会法务、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培训活动,指导转型企业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订单式”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技术创新指导、发展战略规划,帮助理顺企业管理层级,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转型企业“沙盒监管”名录库,将转型企业中属“四新经济”的行业主体纳入沙盒监管,对转型企业“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一年的包容期,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在包容期内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实行首违不罚;初次违法、违法经营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八)重点行业培育
建立转型企业后续发展状况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针对性实施重点行业梯次培育,推动转企后进一步发展壮大。鼓励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走进商业楼宇、旅游景区,支持其参加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鼓励生产类转型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发展,并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主动开展“业务帮企、技术助企”活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科技类转型企业入驻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选派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鼓励家庭农场转型,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涉农专业大户转型为企业。鼓励特色餐饮(特色农家乐等)、精品民宿转型企业,助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推荐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升规上限”培育库,对转型后升规纳统的按照升规纳统标准予以奖励。
(九)挖掘后续发展潜力
鼓励转型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奖”等评选,打造并拓展特色品牌,形成发展优势。优先将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创建”培育体系,开展安全、价格、质量、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打造放心消费品牌。重点发展老字号餐饮+特色风味餐饮,积极发掘和发展精品民宿、地方名吃和特色餐饮业,打造特色餐饮民宿品牌。引导电商平台优先吸纳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优的转型企业入驻,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
(十)落实转型帮扶要求
建立“个转企”培育对象“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打包送政策,实施个性引导和精准培育,做到“三必访、三到位”:建档入库时必访,政策宣讲和需求对接到位;转型时必访,政策指导和全程帮办到位;转型后必访,政策落实和发展监测到位。建立“个转企”工作年度推进机制和年度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精准有效。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