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0〕34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和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西安市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生态修复规划》)。
目前,《生态修复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全面落实“开门编规划”的工作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进行《生态修复规划》草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29日
二、公示方式: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意见收集电子邮箱:CAZLZX@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79号)
邮政编码:710100
请在信件封面注明“西安市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生态修复规划》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为《生态修复规划》建言献策。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5年7月31日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0〕34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和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西安市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截至征集意见结束时,未收到意见建议。
7月31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公开发布《西安市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由规划概述、现状问题、原则与目标、修复格局、项目布局、实施保障6部分组成。
《规划》提出构建“一屏、六廊、四区、多点”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规划》中指出到2025年,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凸显,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安全保障不断增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有序推进,区域主要生态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
到2030年,生态保护修复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提高。
到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得到提升。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完成,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重点生态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