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水价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西安市长安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260157103@qq.com,传真:029-85292108,
联系电话:029-85280088。
2.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7101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水价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西安市长安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截至征集意见结束时,未收到意见建议
11月21日,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发布《西安市长安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改革依据相关政策,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制定方案,核心内容如下:一是理顺水价分类,按照使用性质合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二是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整居民阶梯水量和分档差价标准,年度阶梯水量设置为一阶年用水量为0-144 m3(含)、二阶年用水量为144-207m3(含)、三阶年用水量为207m3以上;居民阶梯水价分档差价中的基本水价调整为1∶2∶3。三是调整基本水价与污水处理费,并提出了两个终端水价方案供决策:方案一(居民一阶终端水价3.80元/立方米)侧重控制居民水价涨幅与主城区衔接;方案二(居民一阶4.50元/立方米)则更贴近污水处理完全成本。
水价改革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优惠价格,合表用户按居民一阶水价加价执行。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可申请增加阶梯水量基数。同时,明确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责任,并要求阶梯水价增收部分主要用于管网改造、水质提升等,以保障供水服务质量提升。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