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17:36

编号:2024补三十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145号 联系电话:029-6252332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公告编号

备注

1

46-04724-1

杜萱

杜萱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文苑北路99号雅居乐花园小区3幢*****室

2024补088


2

(2018)1454649

滕景烨

滕景烨

西安市长安区大学路兰乔国际城17幢*****室

2024补089



公告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