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年11月18日)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8 16:00

编号:2024补四十二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145号 联系电话:029-62523325


序号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编号

备注

1

高涛

(2024)0016268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581号DK3南长安街壹号65幢*****室

2024补126


2

高涛

(2024)0016292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581号DK3南长安街壹号65幢*****室

2024补127


3

韩青茹

(2023)0121649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581号DK3南长安街壹号65幢*****室

2024补128


4

乔娟

41-63969-1

西安市长安区吉源路毓秀园小区12幢*****室

2024补129



公告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