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灭失(遗失)声明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5:27

编号:2025遗失004号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145号 联系电话:029-89251661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0021045

张牧野

抵押权登记

西安市长安区高阳二路200号海亮德文郡DK-2芳华7幢*****室


2

20240002331

马太保

抵押权登记

西安市长安区神禾四路4131号西安常宁雅居乐花园B区6幢*****室


公告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