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关于青海省西安第二干休所职工住宅楼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7:29

青海省西安第二干休所职工住宅楼项目位于长安区西长安街,建设单位为青海省西安第二干部休养所。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海省西安第二干休所职工住宅楼项目遗留问题拟定方案》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57860.714㎡,地上建筑面积50437.826㎡(其中住宅面积45295.148㎡,配套公建面积1010.345㎡,商业面积2506.728㎡,办公面积1625.605㎡),地下建筑面积7422.888㎡(其中停车配套面积4506.903㎡,配套公建37.629㎡,地下室面积2878.356㎡)。容积率为3.13,建筑密度21.53%。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商住楼,地上2/11层(其中1层为商业、配套公建,2层为商业,3-11层为住宅),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3443.4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51.106㎡,地下建筑面积1092.313㎡。

2.2#住宅楼,地上3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7063.2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394.42㎡,地下建筑面积668.835㎡。

3.3#住宅楼,地上29/3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4978.1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762.03㎡,地下建筑面积5216.115㎡。

4.会所(办公),地上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75.8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0.27㎡,地下建筑面积445.625㎡。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应配建公建面积具体如下:综合商业设施230㎡;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00㎡;便民店380㎡;治安联防站30㎡;公厕30㎡;变电室30㎡。

实际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综合商业设施245.189㎡,位于1#楼1层;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04.665㎡,位于会所1层;便民店389.988㎡,位于1#楼1层;治安联防站35.494㎡,位于1#楼1层;公厕35.009㎡,位于1#楼1层;变电室37.629㎡,位于3#楼地下1层。

四、车位信息

应配建机动车位数262个,现状机动车位数131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涉嫌建设与审批不一致情况,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7月19日向长安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进行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规划建筑自身共15户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标准;

2.规划建筑对周边现状建筑共计12户产生日照影响,其中4户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8户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情况被加重;

3.对东侧空地(规划居住用地)退用地红线3米线、6.5米线、10米线、15米线未产生日照影响。

七、现状问题

1.车位问题:该项目审批机动车位262个,实际建设131个,少建车位131个。缺少车位建设单位拟于小区西北角、1号楼南侧临街处补建地面车位。

2.退距间距问题:地下车库东退用地界线(1.46米)不满足2008年省规要求(3米);1#楼与2#楼平行布置间距(24.44米)、2#楼与3#楼平行布置间距(27.48米)不满足2008年省规要求(30米)。

3.地下车库东侧出入口超出用地界线约5平方米。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4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710007

联系电话:029-85657234

附件: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