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夕阳红养老院项目位于长安区杜曲街道,建设单位为陕西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23098.708㎡,地上建筑面积14413.637㎡(其中养老公寓面积10601.287㎡,配套公建面积3812.35㎡),地下建筑面积8685.071㎡(其中车库面积1968.247㎡,配套公建面积624.843㎡,地下室6091.981㎡)。容积率为0.519,建筑密度23.40%。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楼餐厅及公共浴室,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086.209㎡,其中地上461.366㎡,地下624.843㎡。
2.2#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242.401㎡,其中地上818.660㎡,地下423.741㎡。
3.3#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24.209㎡,其中地上411.056㎡,地下213.153㎡。
4.4 #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32.645㎡,其中地上614.858㎡,地下317.787㎡。
5.5 #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98.701㎡,其中地上842.335㎡,地下656.366㎡。
6.6#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173.402㎡,其中地上633.535㎡,地下539.867㎡。
7.7#餐厅,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402.232㎡。
8.8#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36.359㎡,其中地上410.612㎡,地下225.747㎡。
9.9#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37.733㎡,其中地上411.056㎡,地下226.677㎡。
10.10#楼物业管理,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67.134㎡,其中地上171.419㎡,地下95.715㎡。
11.11#楼医疗保健,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67.139㎡,其中地上171.425㎡,地下95.714㎡。
12.12#楼医疗保健,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88.474㎡,其中地上178.254㎡,地下110.220㎡。
13.13#楼医疗保健,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87.571㎡,其中地上177.960㎡,地下109.611㎡。
14.14#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16.286㎡,其中地上410.644㎡,地下205.642㎡。
15.15#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16.254㎡,其中地上410.612㎡,地下205.642㎡。
16.16#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02.098㎡,其中地上1042.125㎡,地下559.973㎡。
17.17#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02.093㎡,其中地上1042.125㎡,地下559.968㎡。
18.18#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57.029㎡,其中地上414.235㎡,地下242.794㎡。
19.19#养老公寓楼,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71.203㎡,其中地上619.556㎡,地下351.647㎡。
20.20#楼文化活动,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562.969㎡,其中地上1611.252㎡,地下951.717㎡。
21.21#养老公寓楼及公共卫生间,地上5层(其中1层为养老公寓、公共卫生间,2-5层为养老公寓),总建筑面积2808.782㎡。
22.24#地下车库,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1968.247㎡。
23.25#楼公共洗衣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64.241㎡。
24.26#楼公共洗衣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64.241㎡。
25.27#楼配套商业,地上1层,建筑面积126.147㎡。
26.28#楼配套商业,地上2层,建筑面积94.909㎡。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具体如下:文化活动1500㎡,医务保健500㎡,商业零售200㎡,物业管理100㎡,公共卫生间150㎡,餐厅800㎡,公共洗衣房100㎡,公共浴室500㎡。
实际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文化活动室1611.252㎡,位于20#楼;医务保健室527.639㎡,位于11#楼、12#楼、13#楼;商业零售221.056㎡,位于27#楼、28#楼;物业管理171.419㎡,位于10#楼;公共卫生间288.904㎡,位于21#楼一层;餐厅863.598㎡,位于1#楼、7#楼;公共洗衣房128.482,㎡,位于25#楼、26#楼;公共浴室624.843㎡,位于1#楼地下一层。
四、车位信息
规划条件要求应配建机动车位数105个,现状机动车位数64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涉嫌建设与审批不一致情况,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4月25日向长安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进行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规划老年公寓均满足冬至日2.0小时。
2.规划建筑对周边民宅未产生日照影响。
3.根据日照阴影轮廓分析和建筑高度1.35倍范围内综合判断,规划建筑东侧、北侧无需要分析的客体建筑。
七、现状问题
1.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长2009-006)约定公寓面积24190㎡,公共建筑面积6220㎡,实际建设公寓面积10601.287㎡,公共建筑面积3812.35㎡。规划设计条件书未约定地下建筑面积,实际建设地下建筑面积8685.071㎡。规划条件书约定容积率为1.1,建筑密度36.2%,绿地率39.1%,实际建设容积率为0.519,建筑密度23.4%,绿地率23.23%。
2.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约定机动车位105个。依照规划设计条件书机动车配建比例,该项目实际建设的地上建筑面积应配建机动车位数为50个,实际建设机动车位64个。
3.该项目北侧西汤公路沿线一排建筑及门房超出、占压用地红线,未纳入本次规划现状核实范围。
4.退间距问题:20#、21#楼北退绿线小于规划条件要求;2#、3#、4#、27#楼南侧用地边界小于省规要求,11#、12#楼东退用地边界小于省规要求;20#与21#、8#与9#、5#与6#,2#与3#、3#与4#、14#与15#,12#与13#、10#与11#、18#与19#山墙布置间距小于省规要求;1#与26#、1#与15#垂直布置间距小于省规要求。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710007
联系电话:029-85657234
附件: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8月1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