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4年6月18日)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16:25

编号:2024作废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买受人被执行人不动产权类型不动产权证明号或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公告编号备注

1

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民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土地

西长国用(2015)第12号

长安区引镇街办

2024作废01

(2023)陕01执恢313号之三

公告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