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5-11-11 16:52

编号:2025遗失四十五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145号 联系电话:029-62523325

序号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编号

备注

1

柏利民

13555

西安市长安区西弥路计生局住宅楼2幢*****室

2025补148


公告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