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改审发〔2023〕11号
西安市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安区砲里街道砲里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砲办字〔202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场址
同意项目选址于西安市长安区砲里街道砲里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同意项目按照以下建设规模和内容实施。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1.敷设输配水管道:管道总长约11557m:De32PE100管(1.0Mpa)2527m,De40PE100管(1.0Mpa)4107m,De50PE100管(1.0Mpa)2358m,De75PE100管(1.0Mpa)205m,De90PE100管(1.0Mpa)53m,De110PE100管(1.0Mpa)2307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阀门井67座,排气井1个。2.入户连接管:全村约900户,每户配套De20PE100(1.0Mpa)连接管道2.5m,入户连接管总长约2250m。配套φ20PE球阀(全塑心)每户2个。
四、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项目设计
(一)水质
水源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
(二)取水方便程度
该工程为乡村管网巩固提升工程,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居民生活水平较高,本工程取水方便程度达到供水入户的程度。
(三)服务水压
本供水工程配水管网以乡村最不利点控制,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确定水压标准,Ⅰ区水源地(0)节点地面高程为 495.12m ,项目区最不利点水压为20.46m ,即可满足项目区用水水压要求。Ⅱ区水源地 (46) 节点地面高程为 496.51m ,项目区最不利点水压为21.41m ,即可满足项目区用水水压要求。
(四)水源工程设计
计划将砲里村供水系统进行分区供水。接入4#水源(砲里村东部水厂水源),解决东、西大街以南,北大街以东的用户用水(约600户,2000人)。砲里村西北部区域(约300户,1000人)采用1#水源及既有给水设施进行供水。2#水源预留与新建给水管网的接口,作为备用水源。
(五)输配水管道设计
配水管网采用枝状形式布置。主干管道采用水平定向钻方式敷设埋管;支管采用管沟开挖等方式。管道采用地埋式敷设。管沟挖深0.8m,底宽0.6m;连接方式PE管采用热熔粘接。
1.输配水管网布置
平面布置根据居民点规划位置,为了保证供水可靠性,配水管网采用主管环状支管枝状形式布置。
2.管径管材选择
管径根据用户服务水压、水头损失和流速确定,根据《规范(SL310-2019),管径管材依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敷设输配水管道:管道总长约11557m:De32PE100管(1.0Mpa)2527m,De40PE100管(1.0Mpa)4107m,De50PE100管(1.0Mpa)2358m,De75PE100管(1.0Mpa)205m,De90PE100管(1.0Mpa)53m,De110PE100管(1.0Mpa)2307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阀门井67座,排气井1个。(2)入户连接管:全村约900户,每户配套De20PE100(1.0Mpa)连接管道2.5m,入户连接管总长约2250m。
(六)附属构筑物设计
根据地形和工程需要在管道凸起点,应设自动进(排)气阀;长距离无凸起点的管段,每隔一定距离亦应设自动进(排)气阀;在管道低凹处,应设排空阀。管道上当地形高差超过 60m 并有富余水头时在适当位置设减压设施。
各类阀门井型式均选用国家标准图集 05SS907-4《砖砌给水阀门井及水表井》(井径 D=1200)。为了便于施工方便,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费用,结构设计时考虑井壁采用砖砌结构,平面形状为圆形,井上部内径φ600mm,井下部内径φ1200mm,井净深1.5m,井盖钢制 D700井盖。
(七)水质检验仪器及设备设计
长安区水务局相关部门对项目生活用水进行定期检验,本次不专门设置水质检验相关仪器设备。
六、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执行。
七、总概算
核定项目总概算为 173.3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37.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6万元,预备费 6.67 万元,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的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楼堂馆所建设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
项目代码:2303-610116-04-01-524097
附件:长安区砲里街道砲里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总概算表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长安区砲里街道砲里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投资或费用项目名称 | 建筑和安装工程投资 | 设备费 | 费用 | 合计 | 占基本 费用% |
壹 | 工程部分投资费用 | 140.46 | 6.03 | 26.84 | 173.34 | 104.0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140.46 | 6.03 | 146.5 | 87.89 | |
一 | 建筑工程投资 | 136.8 | 136.8 | 82.08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 0.91 | 6.03 | 6.94 | 4.16 | |
四 | 施工临时工程投资 | 2.75 | 2.75 | 1.65 | ||
Ⅱ | 独立费用 | 20.18 | 20.18 | 12.11 | ||
基本费用(Ⅰ+Ⅱ) | 140.46 | 6.03 | 20.18 | 166.67 | 100.0 | |
Ⅲ | 预备费 | 6.67 | 6.67 | 4.0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6.67 | 6.67 | 4.0 | ||
二 | 价差预备费 | |||||
Ⅳ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工程静态投资 | 173.34 | 104.0 | ||||
工程总投资 | 173.34 | 104.0 |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