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注销事项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机构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政府东三楼
联系电话:029—62651739 邮政编码:710100。
附件: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9日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注销事项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机构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政府东三楼
联系电话:029—62651739 邮政编码:710100。
附件: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