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安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6: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长安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联系电话:029-85292360传真:029-852801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坚持主动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业务信息104条。办理网上投诉咨询8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撤村建居、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信息5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民政局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方案》精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日常办理、督促提醒、上传下达等工作,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建立了“先审查、后公开”的内审制度,逐级审核签字后进行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加强平台栏目建设,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推进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政策及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在塑造政府形象、回应群众关切、服务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审机制,对上传信息逐级审核、严格把关;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信息及时接收、及时传送、及时安排、及时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202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引发的责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方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管理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数量和质量等问题,深化改革公开内容和保密审查,进一步提升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