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1:40

2023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西安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各项要求,现公布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组织,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认真及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同时,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有效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职能作用,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类16条,行政处罚类24条,环评审批类25条。

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公开水质环境和空气质量检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本地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坚持与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接,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为全面提升公开质量,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一律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我局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定期会商研判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敏感的申请事项,切实做到依法把握、审慎作答。今年,分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予以公开0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工作要求,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分局成立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站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信息的筛选、整理、校对及上传工作,做到“先审核,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层层把关层层筛选,做到及时有效质量高的信息报送,同时履行保密审查做到专人签署信息保密书,分管领导在把关的连带责任。

(四)规范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国家和省市对政府内容保障要求,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区政府网站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公告、依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区长信箱投诉等栏目,保障区政府网站涉及本单位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方便群众了解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受理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群众诉求,及时安排处理,并做好及时回访,维护了区政府形象。

(五)严格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点,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分局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做到科室信息自查自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监督审核的信息审核机制;建立分局公开科室信息考评制度,做到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点评、年终一奖励的考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及公开考核工作,共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维持果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连续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须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精准性还不够。对部分子栏目的评测要点把握不透、领悟不深,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三是创新性还不够。主要是涉及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

2024年分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内容的督促检查,完成高质量、高标准的政务信息,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深入解决剖析群众问题,及时有效的为人民考虑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力争执法角度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一边,解决反映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四是积极参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区委、政府和市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提高政策把握、测评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