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5292158,邮箱:caswzx_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2025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强化院落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抓好工作落实,在信息公开上提升工作动态公开质量,加强舆情回应,做好服务外来办事群众、服务各单位、服务工作人员。共收到并回复咨询、投诉16个,发布信息动态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动态信息由复核人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体现严肃性。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通过网站信息全力保障信息发布,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党建科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强化《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网上更新内容不够充实。结合我中心实际与各科室及时、全面的对接,完善公开的工作内容。

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深入、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