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5条,微信公众号180条,重点项目竣工信息12条,重点项目施工信息15条,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信息1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通过依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5件,邮寄信件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4件,到本机关办公室现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进行答复,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依法公开,及时、准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严格审发流程,完善规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发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做好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流程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不实、涉密信息上网等问题,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灵活信息公开渠道。依据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各界提供政府信息。安排专人维护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并做好信息上传、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相关新闻动态、更新重点项目建设竣工(施工)进度、住房保障政策等信息,提高信息的时效性,通过各种渠道灵活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泄露,维护涉密信息安全。

(四)持续维护公开平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持续维护政府网站平台。一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后台管理,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持续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定期更新杀毒软件,确保网络安全。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结合住建行业工作实际,做到按时更新相关板块信息,规范公开内容,定期核查更新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完整齐全,内容准确。

(五)深入推进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完备、归档有序、内容完备、专人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3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2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0

2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8

2512.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1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1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强,工作动态、施工(竣工)等信息更新上传信息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标准高;三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与质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扎实做好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持续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信息公开审发,积极协调上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