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安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17:16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紧盯《条例》,强化信息公开,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余条,其中包括每月的长安经济动态及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财政年度预决算,规划总结、信息年报、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回复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5件,区政府网站投诉咨询2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委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统计局利用“长安早自习”晨学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形成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领导协助,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主抓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同时做好信息监管,严格执行有关上报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区统计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作为严格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内容,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方便群众查询统计数据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审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对上传信息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明确各级职责,并安排专人管理。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引发的责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10

93.28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虽然相较于2019年度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均有提高,但依然存在信息数量不够,信息种类不全面无法更好满足群众对统计数据的生产生活需求;二是信息的时效性存在差距,发布的不够及时。

2.改进情况:一是在今后工作中深入发掘本单位优质动态信息和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在统计方面关心、关注的信息、分析,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理上传,同时增加上传成功率;二是简化审核流程,完善审核发布制度,提高信息更新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