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0: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xa.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办公室,电话:85292013,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79号,邮编:710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资源规划长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事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二是完善执法结果公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三是对房屋统一登记工作、不动产产籍权属进行公开,核发不动产权证书1.2万本、抵押、按揭证明0.63万本,办理首次权属登记18宗、转移权属登记1.2万件、各类注销登记0.53万件。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供公众查阅和监督。五是在长安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3条。受理并回复“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2000余件,政务资源管理系统转办件1300余件,人民网留言、舆情督办单200余件。

(二)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均在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其中,予以公开35件,部分公开8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74件,其他处理1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5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其他结果2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后台上传各类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宣传和推介,使公众及时获取关注信息相关内容。二是完善政务大厅设施,建设一体化服务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完善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及发证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办理时限等。三是发挥政务信息指导、沟通和服务作用,对网民在网上的投诉、咨询、意见等诉求及时回应,限时办结。

(四)完善平台建设。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办理等信息,不断完善平台建设。

(五)落实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等工作。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9

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64

34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18.9331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1

0

0

0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1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4

0

0

0

0

0

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128

1

0

0

0

0

1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2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重点做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注重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