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助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区要求,202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在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anq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行政中心西614室,邮编:710100,电话:029-8562125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63条。其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及惠民政策43条;工作动态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依法公开,及时、准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严格审发流程,完善规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发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做好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流程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不实、涉密信息上网等问题,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灵活信息公开渠道。依据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各界提供政府信息。四是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泄露,维护涉密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登记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持续加强平台栏目建设,更新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科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五)持续维护公开平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持续维护政府网站平台。一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后台管理,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持续做好网站维护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做到按时更新相关板块信息,规范公开内容,定期核查更新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完整齐全,内容准确。

(六)深入推进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完备、归档有序、内容完备、专人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强,工作动态信息更新上传信息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标准不高;三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与质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信息公开审发,积极协调上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严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