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1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anqu.gov.cn)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52925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年对外发布审计信息50余条,其中:省审计厅采用2条,市审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采用12条,区级采用40余条,积极受理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陕西省审计厅、西安市审计局、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4条,其中:工作动态42条、工作简报5条、工作总结1条、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预决算公开1条、政务诚信承诺1条、审计结果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其他

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精神,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规范水平。同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政府信息做到了管理规范、落实有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加强平台栏目建设,更新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科室,做好审计工作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审机制,对上传信息层层把关审核。2021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引发的责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报刊杂志上还需多宣传;二是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在政务信息宣传上多下功夫、多学习,加强在审计署、报刊杂志的宣传报道力度,展示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