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西安市长安区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市长安区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9054122,邮箱:syb890541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2021年,区重大项目中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督查督办,推进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条,其中工作动态6条,财政预决算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总结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其他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平台建设

区重大项目中心积极通过网站信息全力保障信息发布,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动态信息由复核人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体现严肃性。编制发布区重大项目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要素信息。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强化《条例》及政府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二是工作人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报送时效,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信息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认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