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建筑垃圾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三)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五)负责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六)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年审、复审、日常监管,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监管工作。
(八)负责便民市场、食品摊群点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城管综合执法活动及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街道区域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
(十一)负责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十二)承担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
(十三)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治污减霾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以及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违法建设查处行政执法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协调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建筑垃圾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三)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五)负责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六)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年审、复审、日常监管,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监管工作。
(八)负责便民市场、食品摊群点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城管综合执法活动及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街道区域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
(十一)负责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十二)承担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
(十三)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治污减霾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以及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违法建设查处行政执法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协调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