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安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度,长安区财政局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做好财政业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8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631条、月度收支12条、“三公”经费4条、政府采购37条、直达资金53条、债务管理12条、涉农补贴3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区长信箱”留言及咨询投诉办理3件,答复率100%,12345市民热线投诉件74件,答复率100%.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长安区财政局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收到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条,其中通过邮寄方式回复2条,电子邮件回复7条。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长安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长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二是明确信息公开义务主体。长安区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局党建科组织实施并明确政务公开标准事项内容和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对拟办公开信息由保密审核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对于公开发布的新闻稿件,层层把关审核,严防保密事项泄露,维护保密信息安全。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长安区财政局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一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长安区财政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市局信息投稿刊登等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三是通过补短板,查不足等方式,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五)持续强化监督考评

长安区财政局将政务信息的数量与质量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中,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激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财政领域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不够,二是宣传形式过于单一。

整改措施:一是今年将针对财政领域加大政策解读,二是将通过,访谈、图片、视频等方式全方位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