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9 16: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科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 联系电话(传真):029-852923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价格和收费类信息2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更新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信息10条;及时回复投诉咨询216件,其中受理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211件,区政府网站投诉咨询5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网站及EMS快递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予以公开1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没有出现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在党建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对信息发布,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报党建科专人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加强平台栏目建设,优化板块功能、栏目设置,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推进完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类信息管理,做好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在塑造政府形象、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办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领导统一领导、党建科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站管理员兼职,精力不够,业务不强。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全面及时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与区信息中心的联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强化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收到政协提案18件,人大建议3件,退回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提案2件,共承办政协提案16件,人大建议3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督促各相关科室,按时限完成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并将所有提案及建议进行整理,已将办理结果全部上传至长安区政协履职服务平台。我委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