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科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 电话:029-85292366 传真:029-85292108。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我委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抓手,紧扣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为着力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价格和收费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更新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信息7条;及时回复投诉咨询119件,其中受理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111件,区政府网站投诉咨询8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26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科,具体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我委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机制,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党建科专人负责上传发布。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各项要求均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我委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优化平台板块功能与栏目设置,清晰界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依据;另一方面,健全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价格及收费政策宣传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 “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 闭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塑造透明高效的政府形象、正面引导网络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便捷服务群众办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委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领导统一领导、党建科牵头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区发改委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与职能定位,持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