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2 12: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科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 联系电话:029-85292366 传真:029-852923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更新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信息7条,PPP项目及政策类信息8条;及时回复投诉咨询173件,其中受理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139件,区政府网站投诉咨询34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网站申请5件,EMS快递申请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发改委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及时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委党建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安排落实、督促提醒、信息梳理和上传等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本科室(单位)相关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按照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要求,建立了“先审查、后公开”内审制度,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即各科室上报的信息需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报党建科专人上传。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推进完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PPP项目、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类信息管理,做好发布前层层审核,确保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在塑造政府形象、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办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区发改委党建科牵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审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制定了信息公开内审制度,对上传信息层层审核、严格把关;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安排专人每日关注网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接收、及时传送、及时安排、及时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不断查漏补缺。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引发的责任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全面及时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