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0 14: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科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 联系电话(传真):029-852923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价格和收费类信息1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条,更新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信息10条;及时回复投诉咨询88件,其中受理12345市民热线咨询投诉83件,区政府网站投诉咨询5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网站及EMS快递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予以公开1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没有出现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积极动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即各科室上报的信息需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报党建科专人上传。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加强平台栏目建设,优化板块功能、栏目设置,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推进完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类信息管理,做好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在塑造政府形象、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办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委党建科牵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专人每日关注网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接收、及时传送、及时安排、及时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工作探索谋划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改进情况:一是科学精准谋划。进一步提高站位,主动谋划,提升主动公开质量。聚焦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提前谋划,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条例》和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干部的业务水平,强化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反映政府建设信息,为建设西部强区作出发改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公开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