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宗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检查指导,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民宗局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新闻中心”发布工作动态信息9条,在“决策公开”中发布计划总结1条,在“信息公开年报”中发布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区民宗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2次学习活动,带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此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同时,完善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制度,所有信息经审核后进行发布,避免信息发布不实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流程。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后台管理,持续做好网站维护工作,按时更新相关板块信息,规范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完整齐全,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全面改进和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运行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