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安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0: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以便民服务、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五心服务”为载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我局主动通过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9条,公示信息54条,更新部门目录信息2条。主动公开信息包括:领导成员、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办公地址、电话及业务办理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通过监督电话、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面复、回电、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部门政务资讯类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发布便民服务内容,更新各类办事指南、文件表格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对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登记、确认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21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18

2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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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仍有待加强,时常由于工作繁杂,未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不够。

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时效规定,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