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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管理保障等工作。
(三)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
(四)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 指导落实全区拥军优属、双拥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管理保障等工作。
(三)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
(四)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 指导落实全区拥军优属、双拥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