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行政许可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件,均在法定限期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实施分工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审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区政府官网、西安市政务服务网、i西安手机APP、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长安审批掌上通微信小程序、实体政务大厅等平台及时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政策热点、工作动态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行政审批局将长安区2020年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任务表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条例》的规定要求,保障条例宣传覆盖面广、群众知晓度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20

12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8.55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条例》学习,增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需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力保公开信息时效性,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推广宣传的力度。真正发挥公开载体作用,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公信力、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