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区行政审批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2条,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发布办事指南2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件,予以公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实施分工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审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区政府官网、陕西省政务服务网、i西安手机APP、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实体政务大厅等平台及时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政策热点、工作动态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上传信息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关注网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同时对集中性、突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持续跟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全面,公开内容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三是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条例》学习,增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需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力保公开信息时效性,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推广宣传的力度。真正发挥公开载体作用,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公信力、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