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点,通过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探索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2022年区行政审批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3条,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发布办事指南15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予以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实施分工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审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现有媒体平台,通过区政府官网、陕西省政务服务网、i西安手机APP、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实体政务大厅等平台积极宣传惠企政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及便民服务措施,及时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政策热点、工作动态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上传信息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关注网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同时对集中性、突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持续跟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与办事企业群众要求尚有差距,对于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在政策解读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跟进。 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及内部责任分解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发布, 积极利用政务服务网、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逐步完善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加强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相关信息的了解。 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更 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