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防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负责城乡防汛、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大坝安全监督工作;指导、编制、审批全区内河道、水库、度汛方案,协调督促防汛预案执行;收集、处理防汛抗旱信息,管理洪水监测预报和发布;负责指导防汛基础设施和防洪规划、建设、水毁修复;负责有关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下达和使用管理;负责核实洪涝、旱灾统计工作。
负责人:倪开元
地址:长安区新行政中心西楼917室
联系电话:029-8595202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日-8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