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重点项目竣工信息8条,重点项目施工信息15条,住房保障信息1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物业管理服务、公建配套设施、项目竣工验收、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61件,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3件,邮寄信件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1件,到本机关办公室现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答复。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责任。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科室)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依法公开,及时、准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审发流程,完善规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发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流程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不实、涉密信息上网等问题,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四是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泄露,维护涉密信息安全。

(四)持续维护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结合住建行业工作实际,对区政府网站相关板块信息进行及时更新,规范公开内容,定期核查更新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完整齐全,内容准确。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按要求推送重点信息,及时与网民进行互动。

(五)深入推进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完备、归档有序、内容完备、专人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1

0

0

0

7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3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1

0

0

0

1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3

1

0

0

0

7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2

0

0

2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强,工作动态、施工(竣工)等信息更新上传信息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标准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公开审发,确保政府信息准确、严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