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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生态环境长安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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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0 09:34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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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环保规划;环境目标责任制实施;气、水、声、渣、放射污染防治和监测;排污审批登记、许可证发放;监督"三同时"落实;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会同有关部门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负责清洁生产示范和推广;环保宣传教育; 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提案、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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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长安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2-10 09:34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环保规划;环境目标责任制实施;气、水、声、渣、放射污染防治和监测;排污审批登记、许可证发放;监督"三同时"落实;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会同有关部门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负责清洁生产示范和推广;环保宣传教育; 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提案、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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