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要求,由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联系(地址:长安区行政中心东1106室,邮编:710100,电话:84160095,电子信箱:195025579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城棚改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城棚改工作实际,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落实办理的有效运作机制。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审批规定,所有拟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加强单位信息的更新完善,常态化做好人员变动、工作总结等信息维护,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开展。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1条,主动公开内容涉及我中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方面内容,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服务信息。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对各个渠道收到及转办的信息公开申请,专门单独进行收文登记,由分管领导及时批转至各科室,保障信息公开答复全面、高效、完整。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6件,每件均依法依规按时给予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17件,“部分公开”的2件,“不予公开”的2件,“无法提供”的4件,“其他处理”的1件。对“部分公开”及“不予公开”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告知其相关原因。

三是规范信息管理。一是不断增强信息透明化。常态化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在年度预算、决算中明确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二是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综合科(党建科)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后台完善和更新工作动态。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积极保障“区政府后台区城棚改中心”版块内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必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是健全信息公开管理。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审核意识,特别对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进行了专门培训,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科室经办、科长审查、分管领导审批、专人负责发布的工作程序,为推进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1

0

0

1

1

0

0

0

1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城棚改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力度不够大,内容还不够全面;因学习《条例》还不够透彻全面,导致在处理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时,运用《条例》依据时还不够规范准确,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各科室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将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主动公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交办的信息公开事项,群众通过信件、网络以及来访等形式提请的信息公开事项,按期限按条例做好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城棚改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