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要求,由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联系(地址:长安区行政中心东1106室,邮编:710100,电话:84160095,电子信箱:195025579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城棚改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城棚改工作实际,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落实办理的有效运作机制。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审批规定,所有拟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加强单位信息的更新完善,常态化做好人员变动、工作总结等信息维护,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开展。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1条,主动公开内容涉及我中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方面内容,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服务信息。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对各个渠道收到及转办的信息公开申请,专门单独进行收文登记,由分管领导及时批转至各科室,保障信息公开答复全面、高效、完整。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每件均依法依规按时给予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6件,“无法提供”的6个,“结转下年度办理”的1件。对“无法提供”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告知其相关原因。

三是规范信息管理。区城棚改中心将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将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工作动态等进行公开;三是将年度工作总结规划情况进行公开。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积极保障“区政府后台区城棚改中心”版块内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必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区城棚改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科室经办、科长审查、分管领导审批、专人负责发布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2

0

2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城棚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离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力度不够大,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少,影响了工作成效。三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区城棚改中心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的公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重点业务科室分别落实一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为更好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员保障。

三是加强对干部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审核意识,特别对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进行专门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