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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依法做好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2.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区域发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更新等工作,协助做好产业发展:经济统计和社会普查调查等工作。
3.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各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区域发展服务。
4.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基础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健康、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6.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河湖长制、路长制工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辖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7.负责推进辖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断头路打通、架空线缆落地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8.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推动形成村、社区共治合力。
9.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依法做好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2.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区域发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更新等工作,协助做好产业发展:经济统计和社会普查调查等工作。
3.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各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区域发展服务。
4.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基础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健康、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6.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河湖长制、路长制工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辖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7.负责推进辖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断头路打通、架空线缆落地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8.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推动形成村、社区共治合力。
9.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