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工作,确保衔接资金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按照《西安市长安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2年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共计10.2万元;
2.王曲街办、五台街办、子午街办、鸣犊街办、太乙宫街办、滦镇街办等涉及的2021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费,共计339.045296万元;
3.王曲街办、杜曲街办、滦镇街办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追加资金156.108371万元;
4.2022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进度款185.27万元;
5.2022年通村通组路项目进度款273.61万元;
6.2022年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进度款57.8万元;
7.2021年农村安全住房项目追加资金8.1万元;
8.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0.3258万元。
合计1030.459467万元,其中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90.03万元,区级财政衔接资金840.429467万元。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1月15日-11月26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安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
投诉监督单位电话:029-85840582或12317
附件:2022年11月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拨付分解明细表(定稿).xlsx
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